由於機車的稅金、燃料費、停車費、報廢的費用等都偏高,所以在日本自行車普遍的使用在日常生活中,無論是買東西、媽媽載小朋友通學、上班通勤(從家裡到電車站)...等,有鑒於自行車事故頻傳,因此日本警視廳也針對自行車規定了"自行車安全利用5大原則"。
2008年7月10日交通對策本部制定
1 自行車應通行於車道,禁行人行道
自行車在日本交通法上屬於輕車輛的一種,因此須遵守於車道通行原則,除以下例外 外違反規定者【罰 則】 3個月以下的懲役或5萬日幣以下的罰金
以下為自行車可行駛於人行道的例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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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行駛於車道時應行駛於左車道 (禁行右車道)
由於日本道路剛好與台灣相反的關係,因此台灣是靠右通行而日本則是靠左通行 右側通行是絕對禁止的。【罰 則】3個月以下懲役或5萬日幣以下罰金
自行車不可跨越畫有雙白線的行人專用道,但若只有單白線的路邊線的情況下是可以跨越單白線內通行的,通行時如遇行人必須不妨礙行人及降低速度。
3 在人行道上行人優先、自行車遵行車道行車方向徐行
如通行在如圖右自行車可在人行道通行的人行道時,需遵行汽車車道行駛方向通行,並緊遵降低速度徐行,如遇到行人時已不妨礙行人通行以一時停止或下車步行。如有違反者 【罰 則】 2萬日幣以下的罰金或併科罰金 |
4 遵行安全守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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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間需開車燈
夜間須開車頭、車尾燈,無安裝車尾燈狀況下必須有車尾反射標示
【罰 則】5萬日幣以下罰金
遵守交通號誌
遵守交通號誌【罰 則】3個月以下懲役或5萬日幣以下罰金
十字路口一時停車注意 遵守十字路口一時停止確認安全後再行,特別是從狹窄道路往寬道路時須注意徐行【罰 則】3個月以下懲役或5万円以下罰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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